5月起医疗机构开设肠道门诊

2009-05-07 08:30
 

  

  按照有关要求,我国各级医疗机构于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肠道门诊,并保证24小时接诊,以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流行。
 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,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应设有专用诊疗室、观察室、药房以及专用厕所,并指派专职医护、检验人员;配备专用医疗设备、抢救药品和消毒药械;制定工作规范和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,做好腹泻病人详细的就诊专册登记。医务人员发现相关病例后要及时报告。
  日前,疾控中心举办了 “全国重点肠道传染病防治培训班”要求,各级疾控机构以肠道门诊腹泻病人监测为重点,加大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,大型施工工地、学校、托幼机构等重点区域和外环境的监测力度,做到疫情早发现、早报告,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。
  疾控专家提醒,肠道传染病主要通过水、食物、日常生活接触和苍蝇进行传播。切断传播途径就要防止病菌污染水源、食物,消杀苍蝇。对个人来说,要做到饭前便后洗手,饮用清洁水,不喝生水、不吃未煮透和不洁变质的食物,做好单位及家庭内的灭蝇工作。

 

—— 信息源自:石家庄新闻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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